国家统计局二十九日发布公告称,2004年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6024元,比2003年的14040元增长了近二千元。 注:人均工资为社会职工平均工资,范围包括:国有经济、集体经济、联营经济、股份制经济、外商和港、澳、台投资经济、私营经济等。 深圳市: 31928元 广州市: 30807元 北京市: 28348元 杭州市: 28186元 南京市:26063元 宁波市: 25692元 东莞市: 25326元 上海市: 24396元 苏州市:22510元 中山市: 22350元 无锡市:22126元 湖州市:21477元 厦门市: 20539元 珠海市: 20087元 常州市:19985元 天津市: 17810元 长沙市: 17623元 成都市: 17556元 镇江市:17382元 沈阳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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