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在河南省先进性教育活动十件实事落实情况汇报会上,省委书记徐光春指出:“十件实事不是给领导看的,是给群众干的,要真正让群众得到利益,得到实惠。”在这里,徐光春书记一语道出了两种不同的“做事观”。 “给领导看”是对上不对下,一切围绕上级,依领导好恶与脸色行事;“给群众干”则是一切为了人民利益,为百姓办事,让百姓满意。实践表明,“给领导看”虽然也有可能办实事,让领导和群众都比较满意,但更常见的是发生“务虚行为”,工作中表面文章、形式主义增多,甚至不惜劳民伤财制造“形象工程”、“政绩工程”,群众颇多微词或大为不满。“给群众干”则容不得半点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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